为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要求,2018年0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2018年07月03日,工信部节能司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管理规定指出,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北京理工大学多次召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技术研讨会”,并于2018年08月01日正式启用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截止到2019年01月11日,据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车载管理模块统计,成功注册整车企业的有357家,通过“溯源平台符合性检测”的整车企业57家。
2018年08月01日至2019年01月11日国家溯源管理平台预约联调情况如下:
1、联调预约及通过情况
联调预约“国家溯源管理平台技术规范溯源平台符合性联调”的整车企业106家;
联调通过“国家溯源管理平台技术规范溯源平台符合性联调”的整车企业共有57家;
联调“国家溯源管理平台技术规范溯源平台符合性联调”进行中的整车企业共有49家。
通过名单如下:(按首字母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