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装备工业司30日公示了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涉及84家汽车生产企业的156款车型。
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对2017年1月1日以前、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会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经统计,第14批、第15批《目录》于2017年12月发布后,共有156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对被公示的车型如有异议,需在2019年2月3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信部装备工业司。
以下是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