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批《目录》共包括10户企业的10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6户企业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4户企业4个型号。
此外,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政策过渡期到2018年6月11日结束,之后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补贴政策的要求。同时确保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避免企业重复申报,工信部按照新补贴政策中的技术指标,对已列入前期目录的车型进行了审查和筛选,共有203户企业的1977个车型符合新补贴政策技术要求,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5批)》在本批公告中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