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时间:2021-05-25 17:37来源:网络 作者:秩名
为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末附文件原文)。
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制。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对积极支持配合充电桩安装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可予以专项奖励。
与此同时,要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