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禁售燃油车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8-27 14:13来源:北京理工新源 作者:北京理工新源
随着新能源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近几年陆续公布了燃油车禁售的时间表。近日,工信部发布对《关于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建议》的答复,引发了大面积的焦虑和讨论。
仔细解读后我们发现,正如我们一直所认识的,“禁燃”,其实只是一个看似迫近,其实遥远的事情。首先禁售燃油车是发展的大趋势,但是工信部的回复上逻辑顺序说得很清楚,前提条件也很多。
首先新能源汽车的保值率、二手车残值、有限的续航里程、充电耗时与充电便利性以及电池安全等等方面,都是目前老百姓所担心焦虑的问题。就现阶段而言,要在短时间内取代燃油车明显操之过急。
正如答复原文指出的“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全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的潜力和作用”。
也就是说,关于到底要不要“禁燃”、什么时候“禁燃”,工信部有很慎重的考虑,并没有将“禁燃”时间表的制定提上日程。
同时,工信部表示,“禁燃”还要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均衡,根据国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我国第一个实施新能源政策推广的区域是海南。早在2018年的时候,海南就已经提出了禁售燃油车的这个计划。海南省省长沈晓明表态:海南计划在2030年前实现全岛使用新能源汽车。具体实施办法是,政府机关用车先行,然后拓展到公共事业用车,比如公交车、出租车和环卫车,最后将覆盖到私人汽车。
中汽中心政研中心新能源汽车与财税政策研究室主任刘斌在发布《2018新能源汽车蓝皮书》时表示,禁售不等同于全面禁止燃油车销售、不等同于全国“一刀切”停止燃油车销售,禁售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大气环境,关系到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前瞻性战略问题。
在答复中的另一个重点是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
在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相关法规,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工信部指出,将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如可在具备条件的城市特定区域内开展试点,设立零排放示范区,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禁止燃油车驶入。
什么是“具备条件的城市特定区域?”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曾表示,“部分领域实施禁用燃油车比较合适, 比如物流等领域率先实行电动化,比如北京二环内不许柴油卡车配送货物,必须用电动车等。”
为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系统布局产业的未来发展,工信部表示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这表示制定“禁燃”时间表事宜尚未敲定,但工信部对于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计划是不动摇的。
根据统计,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仅逾万辆,而到了2018年,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接近2012年的100倍之多。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在6年之内,之所以扩张如此之快,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规划(2012~2020)》以及后续出台配套的一系列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向2035年,未来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更具复杂性和系统性,新型的产业生态构建完成以及国际化发展水平将显著提升,产业支撑体系完备有效,新能源汽车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实现汽车强国梦。